劇情簡介:
2011年3月,《我是歌手》在韓國播出後,受到總統褒獎,並且讓多個沈寂已久的實力唱將的演藝事業枯木逢春,在韓國幾乎將本地歌壇重新洗牌,每期節目中由七個知名歌手演唱的七首歌幾乎雄踞了所有音樂排行版,以至于唱片公司開始聯名抗議,認爲這大大擾亂了流行音樂生態,讓偶像團體們無處逃生。2012年9月,湖南衛視制作人洪濤在繼續制作節目《百變大咖秀》的同時,開始進行新的項目選擇,看中了這檔海外節目[5] 。
賽制
我是歌手包括普通賽、複活賽(第二、三季爲突圍賽)、踢館賽(第三季)、半決賽和決賽。
第壹季和第二季普通賽共分爲5輪,每輪演出分兩場。每輪有7名歌手參與競演,在選歌上,除了第壹次參賽可以唱自己的代表作,其他壹定要翻唱其他歌手的歌曲。每場均有500名觀衆聽審參與表決,500名聽審來自五個不同年代,專家顧問只對參演歌手的表現作出點評,並不參與評分和篩選的工作。每次工作人員進行票數計算時,都會有專業的專家進行現場監督,對每位選手的票數都是十分認真負責,杜絕黑幕現象。每位歌手都有壹位“經紀人”,“經紀人”壹般由湖南衛視主持人擔任。歌手被淘汰,相應“經紀人”也被淘汰。另外,節目無固定主持人,主持人壹般由參加競演的某位歌手擔任。
每期七名歌手演唱完畢之後,每位聽審選擇3位自己認爲本場表現最佳的歌手。每輪的第壹場和第二場競演所得票數相加,總得票率累計最低的選手被淘汰出7人陣容,由新加入的壹位歌手頂替。被淘汰的歌手在淘汰後的第二期中作爲壓軸返場演唱,返場演唱不再計入投票。第壹季複活賽邀請在節目中被淘汰的選手再進行壹輪比賽,勝出者可和留下的6位選手角逐年度歌手。第二季突圍賽則是新補進的歌手與已淘汰的歌手都要參加突圍賽,優勝者進入歌王爭霸賽。
我是歌手第三季的淘汰賽制,在常規比賽的基礎上,在每兩場壹輪的競演後增設了踢館賽,將賽制升級爲“2+1”的模式。前3輪比賽每輪3場,按先後順序爲排位賽、淘汰賽和踢館賽。最後壹輪則有4場,分別是排位賽、淘汰賽、突圍賽和總決賽。節目組的目標是:每場都有人員變動。